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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休教师
马新福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10:13     点击数:

admin 发表于: 2013-05-20 15:18   点击:2252

  马新福教授,男,河北河间人,19431月生,辽宁丹东人。1962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并于1967年毕业,1978年回校任教。1992年评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先后担任法律系副主任、主任。1999年成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理事,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长春市法理学会会长,长春市保密学会副会长,吉林省比较法学会秘书长等职。曾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委员,吉林省政府法制办立法顾问,长春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被聘为吉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师范学院、鸡西大学等院校的客座教授。当选为长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省第二批省管优秀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马新福教授任教以来一直坚持教学第一线,长期为吉林大学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讲授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和理论专题课程,先后开设过法理学、法社会学、宪法学、法学概论和马列主义经典选读等课程。他教学认真,思想深刻,逻辑性强,语言生动,深受广大同学的欢迎,为国家培养出一大批法学合格人才。与此同时,马新福教授十分重视法学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多次主编法理学和其他法学教材,其中《法律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作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教材再版3次,连续使用达10年之久,也是东北地区各法律院校本科生首选教材和学生的必读书目,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好评。在完成中华社科基金项目的基础上出版的法学专著《法社会学导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受到我国著名法社会学家、北京大学赵震江教授的充分肯定,被誉为填补法学学科空白的“补白”之作,这部专著也成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习的重要教材。马新福教授共出版法学专著3部,主编、参编法学教材和导读类书籍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评论、笔谈等文章近百余篇。获得的主要奖项有:《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教学改革》(教学成果)获吉林省一等奖,《法社会学原理》(专著)获司法部优秀著作二等奖,《法学理论创新教学研究与实践》(教学成果)获吉林省级一等奖等。
  马新福教授坚持教学、科研与法制建设实践相结合,热心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我省地方立法活动,积极提供咨询意见、设计方案,有效利用教学和科研成果为我国法制建设,特别是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服务,始终是其一贯坚守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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