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师资力量 > 在职教师 > 民法教研部 > 正文
民法教研部
何松威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 12:10     点击数:


 


何松威,男,1990年,河南开封人

   称:副教授

研究方向:民法总论、知识产权法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 吉林大学法学院(130012

电子邮箱:hesongwei_law@163.com

开设课程:

本科生:民法总论

研究生:民法基础理论与前沿

主要学术经历:

202310月至今             吉林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1911202309  吉林大学法学院 讲师

201912月至202211  吉林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 社会学博士后

201608月至201906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博士;

201308月至201606  吉林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硕士:

200908月至201306  郑州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主要论文

1.《〈民法典〉“民事权利”章的理论阐释》,《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年第6期,独作;

2.《论〈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的双重路径阐释》,《学术界》2022年第9期,独作;

3.《〈民法典〉视角下权利客体理论的双重构造》,《法律科学》2022年第5期,独作;

4.何松威:《论领域法的私法研究范式——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为例》,《当代法学》2022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22年第11期全文转载,独作;

5.《论〈民法典〉中知识产权专有的体系功能》,《现代法学》2021年第3期,独作;

6.《知识产权体系同一性理论的反思与构建》,《政治与法律》202003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20年第4期全文转载,独作;

7.《民法体系语境下民事客体理论的权利思维》,《当代法学》2019年第1期,第一作者;

8.《体系语境下知识产权客体理论的权利思维》,《法学杂志》2019年第12期,第二作者;

9.《民法体系中抽象概念方法的反思》,《法学杂志》2018年第11期,第二作者;

10.《司法语境下私法的个体方法》,《广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第二作者;

11.《论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河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第二作者;

12.《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撤回权的博弈分析》,《净月学刊》2015年第2期,第二作者。

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编号:23CFX004

2.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编号:2020M670831

3. 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编号:CLS2022D56

4.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编号:13AFX015


上一篇:刘国栋
下一篇:王俐智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