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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建宗:通过《法苑》学习和培养法学学术研究的立场与态度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30日 16:13     点击数:

姚建宗

(2010年10月16日)

    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主持和编辑的《法苑》即将以崭新的面貌呈现给大家。作为法学院的现任院长,我谨以这篇短文送上我对全院本科同学们的祝贺,并对《法苑》表达我的真诚期待。

    《法苑》是我院本科同学见习和体会法学科学研究、历练和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展示自己多方面的能力的重要天地和实践平台。我希望《法苑》能够全面地反映我们法学院本科同学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特别是要反映法学院本科同学学习和践行法学学术研究的优秀成果。

    我希望《法苑》通过审阅、选择和确定采稿,来引导和培育我们法学院本科同学如下坚定而严肃的学术立场:

    首先是思想自由与学术独立。早在上一个世纪,我国著名的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就在为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纪念碑撰写的碑铭中阐发了一个真理性的见解,那就是,研究学术,必须秉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我辈后学研习法学学术,理当时时谨记大师教诲并努力践行之。

    其次是科学求真与平等宽容。以辩是非求真知的虔诚对待法学的学术研究而弃绝以各种性质和形式的利益考虑来论学术理论的优劣短长,倡导并践行一种以民主为基调的学术平等和学术宽容的学风,以真正的学术对话和学术批评坚拒一切形式的学阀与学霸的腐朽风气,身体力行地从点滴入手感知和维护中国法学的学术规范、学术良知与学术传统。

    再次是生活至上与责任神圣。法学的学术研究必须抱持生活至上的立场和观念,必须从人的真实的生活出发来探讨理论问题,但我们反对简单地把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做机械而庸俗的结合,主张学术理论自觉地与社会实践保持恰当的距离,主张法学理论以真正理论的方式介入社会实践、认识社会实践、理解社会实践、推动社会实践,从而表现并履行同学们所承担的对于法学的神圣的学术责任以及对于社会实践的社会责任。

    同时,我也希望作为年轻的法学研究的见习者的法学院的本科同学,通过《法苑》这个实践平台,不仅恪守上述学术立场,而且要努力抱持并践行这样一种学术态度:

    一是人文主义的常人情怀。法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与归属点在人,在人的生活(当然包括法律生活),因此,法学研究不能没有人文关怀,法学学者始终是与其他现实的人无异的常人而不是什么先知先觉,法学研究不仅应当有“我”,而且更要有“人”。

    二是现实主义的冷静平实。在学术研究中,我们一方面要保持着对理想主义的浪漫激情的高度理解与敬意,但同时也要对其高度警觉与戒备。希望法学院的本科同学们能够执着于充盈着理性素朴情感的现实主义的冷静与平实,坚持立足于真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而从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来进行学术理论的观察与思考。

    最后,我希望《法苑》能够始终充满着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洋溢着法学院本科同学青春炽热的情感,永远承载着法学院年轻学者的学术理想与期待。我希望法学院本科同学没有顾虑地踊跃为《法苑》投稿,对于作为《法苑》作者和年轻法学学者的你们,我期待并相信:你们的见解可能极其肤浅,但这的确是你们的独立思考;你们的看法可能单一,但它也许真的是一种理论思考的潜在进路;你们的观点可能偏激,但它很可能也会因此而深刻;你们的言辞可能过分犀利,但你们的态度绝对真诚;你们的批评与评论可能尖刻,但你们绝对心底坦荡。

    《法苑》是法学院每一位本科同学科学研究的实践基地与学术成长的平台。希望法学院每一位本科同学都能够用爱心、热心、真心与诚心来呵护她。希望法学院每一位本科同学都能够与《法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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