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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马新彦教授受邀参加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研讨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2日 14:51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3-12 14:51  点击:905

    2017年12月19日,“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清华大学主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暨南大学、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法律部等单位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我院马新彦教授应邀参与本次研讨会。

    会议开始,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发表致辞,并阐述了本次研讨会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我院马新彦教授就民法典物权编室内稿一至九章条文中的物权编基本原则、物权编与民法总则及民法典各分编的协调、预告登记、居住权等问题参与讨论并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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