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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课程第四讲:虚假诉讼防治研究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14:43     点击数:

2024年10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李萍受邀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课程第四讲主讲人。本次讲座主题为“虚假诉讼防治研究”,主持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与谈人为李晓倩教授,我院部分学生参与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曹险峰教授对李萍检察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回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课程前三讲的主要内容,讲座自此正式开始。李萍检察官首先以虚假诉讼的概念及其危害为切入点,强调防治虚假诉讼的重要意义。随后,李萍检察官指出虚假诉讼存在发案领域集中、违法成本低、获取利益高等特征,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虚假诉讼泛滥的主要成因。紧接着,李萍检察官从立法与司法两方面介绍了惩治虚假诉讼的最新进展,并就该领域面临的困难及未来展望作了详细介绍。

分享结束后,同学们围绕讲座内容就虚假诉讼的证明、检察监督手段的选择、虚假诉讼中惩治过程中大数据的运用等问题向李萍检察官请教,得到了李萍检察官的耐心解答。

与谈环节中,李晓倩教授指出,虚假诉讼不仅是一个实务的问题,也是一个制度问题、理论问题。李晓倩教授认为,以对诉讼本质的认识为前提,从根本上消解民事诉讼“两造对抗”基本结构的“恶意串通”行为和捏造、伪造证据及虚假陈述的“单方行为”具有根本的不同。对于“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与“单方行为型”虚假诉讼,应采取类型化区分思维,在识别手段及规制措施等方面作出不同要求。

曹险峰教授首先对李萍检察官将法律条文背后的社会背景、实践案例等内容融入学术研究的方式表示高度认同,并借此向同学们提出“学术写作应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期许。曹险峰教授指出学生在学习时切勿从本本主义出发,应从保护受害人权利角度出发。另外,曹险峰教授强调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应当时刻谨记初心、坚守正义。

最后,曹险峰教授再次对李萍检察官的分享表示由衷感谢。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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